?
歡迎光臨廣西圣豐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0771-4912351

返回列表
您當前的位置:主頁 > 新聞動態 > 行業新聞 >
沒起火,為啥物管主任和保安隊長被拘?
發表于:2019-08-27 09:11 分享至:

8月22日,深圳一大廈的物業管理主任和保安隊長被派出所拘留10日??墒?,這大廈沒起火啊,咋回事?


 

一、基本情況
(1)消防檢查。8月15日,深圳羅湖消防大隊、桂園派出所、桂園街道公共安全辦到某大廈開展聯合執法。
(2)大廈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員不足。據了解,該大廈為39層商住樓,分A、B兩棟,居住900多人,人口密集。根據有關規定,大廈消防控制室日常要安排不少于2名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的值班人員,并落實24小時值班制。聯合執法組在檢查中發現,該大廈消防控制室只有1名值班人員。
(3)值班員不符合要求。該值班員未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并且,經提問和要求操作,其不熟悉系統操作流程。

(4)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最終,該街道某大廈物管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涉嫌“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指使他人冒險作業”,被轄區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

看到這里,你會不會有疑問

 雖然無證上崗是不對

  但是也沒有造成多么嚴重的后果

  至于拘留這么嚴重嗎?

  至于,而且非常有必要!

 

消防控制室是設有火災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用于接收、顯示、處理火災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設施的專門處所。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消防控制室。

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消防控制室設立24小時持證人員上崗值班,每班至少2人。

近年來,一些單位由于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員玩忽職守、不會操作消防聯動設備或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人為設置在手動狀態而導致小火釀成大災,教訓十分深刻。

消防控制室是

建筑物防范、處置火災的中樞

但是卻有很多

企業和相關負責人漠視安全

接下來這些案例

給大家敲響了警鐘
 

案例1:值班人員不懂操作 延誤救援時機

 

2019年1月13日凌晨,家住浙江杭州的初中生女孩在臥室睡覺將發熱墊放到被子里取暖,結果半夜被子被燒焦起火,家人發現后撥打了119報警。

 

消防隊趕到現場之后,趕快展開了救援工作。沒想到,火滅到一半,水沒了!杭州九堡中隊消防員說,“因為沒有水,一開始火勢已經控制住了,后來沒了水,間隔了五六分鐘,造成了火勢蔓延”。

 

通訊員“跑到消控室以后,發現一個值班人員,他是坐在值班室位置的,我就跟他說需要給墻內消防栓加壓。但是他對著機器看了一分鐘,就說自己不會加壓,無證上崗的。因為值班人員不會操作,沒有及時供水。在消防人員督促之下,6分鐘以后,才有工作人員跑進來進行了正確的操作。

 

整個過程浪費了5到6分鐘的黃金救援時間?;鸨粨錅鐣r,整個房間已經被燒的不成樣子,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最終,彭埠派出所對指派無證人員去消控室值班的物業主管錢某處以行政拘留12天。

 

案例2:唯一的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睡覺 

 

2016年1月25日凌晨3點,營口市鲅魚圈區商業大廈發生火災,近200余名消防官兵參與救援,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發現,該大廈消防控制室本應有2人,卻只有1人值班。唯一的值班員在值班期間睡覺,不履行職責,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火警信號置之不理,未能在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初起火災,小火釀成大災。
 

案例3:對火災警報消音處理 繼續玩游戲

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喜隆多商場一樓的麥當勞著火蔓延至整座大樓,大火共撲救9小時,致2名消防員犧牲。


喜隆多商場消防中控室的監控錄像顯示,凌晨2時52分54秒,中控室里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開始報警,畫面上一名男性值班人員起身按了一下消音裝置,又回到了座位上。

按規定,接到報警的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通知報警區域的巡查人員,攜帶消防應急包到現場確認火情,反饋情況,但該值班人員未做任何處置。據他事后向警方交代,他對第一個火災報警做的是消音處理,即摁斷報警音。2分鐘后,報警器第二次響起,值班人員又摁斷報警音,坐下繼續玩游戲。

監控記錄還顯示,從發現大面積火警開始后的四分鐘內,值班人員始終在翻看研究說明書。后來又跑進來兩名值班人員,但他們同樣手足無措,無人正確操作自動滅火系統。由于起火初期沒有采取任何滅火措施,火勢很快從麥當勞燒到了商場的外面,并沿著外立面的廣告牌迅速蔓延至整座大樓。凌晨3時13分,當第一批消防力量趕到的時候,整座樓已形成從內到外、自下而上的立體燃燒。

二、法律規定
 
 
(1)消防法第21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消防法第64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 過失引起火災的;

 
  • 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 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 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一圖掌握消控室


伊人青青视频综合自拍